2009年至2019年期间,包头市批而未供土地共6.43万亩、闲置土地共1.21万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批而未供土地消化2.96万亩、完成闲置土地处置1.05万亩,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大起底行动中,包头市全面梳理批而未供土地的数量、位置、用途、未供原因等情况,建立了“一地一策”“一企一策”的项目清单台账,并逐宗上图,细化处置方案,精准分类推进。
推行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创新供地方式,解决工业用地供地难问题。各工业园区存在大量批而未供土地,尤其是未供即用的工业用地,因用地成本高,用地企业不愿办理用地手续。为此,包头市积极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创新供地方式,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出台《包头市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暂行办法》,以先租后让方式为包头市金腾科技有限公司等工业项目供应5宗土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638亩。
坚持有解思维,解决北梁棚改范围内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无法供地问题。北梁腾空区的道路、绿地、消防站、学校、法院审判法庭等项目已建成,但长期以来,因用地单位无力缴纳土地成本无法供地。针对此类问题,包头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政府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经包头市土地管理储备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完成了供地,消化批而未供土地面积283亩。
充分运用供地政策,推动解决产权遗留项目供地问题。一些历史形成的产权遗留项目,一直未办理供地手续。为推动产权遗留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包头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充分运用自然资源部出台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为昆都仑区白云铁矿棚户区改造、新城村安置房、九原区奶业公司棚户区改造等产权遗留项目补办了供地手续,消化了批而未供土地505亩。
坚持“供应为主、供撤结合”原则,消化不再使用的批而未供土地。包头市存在大量预期项目变化无用地意向企业投资建设的批而未供土地,针对此类问题,采取撤销批文的方式予以消化,腾挪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补充耕地指标,配置到急需实施的项目上来。截至目前,经自然资源厅批复撤销批文面积0.64万亩,既解决了批而未供土地消化,也实现了指标的盘活再利用。
实施奖惩并举措施,激励各旗县区全力推进消化处置工作。为压实各旗县区主体责任,形成倒逼机制,包头市制定了《包头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工作奖惩方案》,明确了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奖惩措施,激励各旗县区全力推进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