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牢固树立“两个意识”。树牢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担负审批工作的民警严格按照“理性、文明、规范”要求,用心做好审批服务,做到态度和蔼、语言文明,行为规范、服务热情。
二是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定期组织队伍开展法律法规学习,确保担负审批工作的民警精通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业务,在处理审批工作或解答企业咨询时,做到有理有节、依法办事。
三是提供上门服务指导。安排大队业务骨干深入企业进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管理及制度、台账建设等方面的专题培训,及时为企业解决易制毒化学品使用管理时遇到的实际困难。
(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