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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成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本报12月4日讯  (记者  赵曦  见习记者  孙柳)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当日,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团委、青联主办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法院开放日”活动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

  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团委共同设立。自治区团委副书记刘建辉介绍,建立这一常态化工作机制,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群体的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培养青少年法治精神,推动形成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引领广大青少年弘扬宪法精神、筑牢法治信仰,大力弘扬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

  活动中,自治区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青年创业者、各高校学生等参观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并观摩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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