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囤旅游”逐渐成为年轻人的新宠。“囤旅游”,顾名思义就是将机票酒店、目的地门票等旅游产品像日常消费品那样“囤起来”,先买了放着,想用再用,不想用或没有条件用就取消。价格优惠、有效期长、随时可退,种种优势让越来越多的人直呼真香。看到这里就已经准备下单了?先别急,真香背后可能存在陷阱,相关的法律问题还是要提前明晰。
对消费者来说,提前“囤旅游”较平时更划算,对商家而言,发售旅游预售品也有多重利好,比如通过预售有利于旅游公司“回血”,在淡季储蓄“冬眠”的资本,待到旺季时才能更好“满血复活”。发售旅游预售品,也是品牌传播的契机,有利于扩大品牌认知。线上、线下,旅游公司发售预付费式旅游产品的现象都较为常见,这本是能令各方皆大欢喜的事情,但现实却并非全是如此。
产品预售关键要能做到互惠互利,一些商家却显然诚意不够。比如有的低价囤购的旅游产品因使用条款不明晰,导致出行体验受到影响;有的预售券很难退款或兑现;一些商家宣称的预售商品如何好,但会附加一些“周五周六和法定节假日均不能使用”的条款,而且附加条款标注不醒目,容易被消费者忽视;有的旅游公司后期还会出现负责人失联、公司人走楼空等现象,让消费者交的钱打了水漂;有的预付费形式还有非法集资之嫌……
值得强调的是,预付费消费侵权纠纷近年来愈演愈烈,预付费商家欺骗消费者、“跑路”的现象屡见不鲜,现在旅游业等行业商家针对消费者推出预售产品,也要防范预付费消费风险。要避免“预付费式旅游产品”打着预存越多、优惠越多的幌子将消费者当成韭菜收割。
“囤旅游”是一种营销方式的创新,商家与消费者双赢才会真香。相关旅游企业应完善预售旅游产品的服务机制,明确告知消费者退改规定,依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诚信经营中赢得消费者的口碑。同时,消费者在购买旅游产品时,要理性消费,增强防范意识,仔细阅读相关条款,尽量选择可靠的商家,避免被坑。在遭遇消费欺诈、权益受损时,要通过法律渠道积极维权。
“囤旅游”要让消费者囤得放心,才能真正发挥出其应有价值和作用。有关部门尤其要发挥好监管作用,加强对“预付费式旅游产品”的监管力度,规范旅游预售业务,督促旅行公司规范经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防范无良商家浑水摸鱼。要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填平各种“消费陷阱”,保护好消费者的权益,持续推动旅游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