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渠道的通告
一、《政府公报》纸质版
公众可在本地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务(行政)服务大厅等场所,查阅《政府公报》纸质版刊登的内容。
二、《政府公报》电子版
公众可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府公报”专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农牧厅、市场监管局、工商联和内蒙古图书馆等部门单位微信公众号,以及“蒙速办”、“奔腾融媒”等APP“政府公报”专栏,阅读检索、转发分享、下载打印《政府公报》电子版刊登的内容。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