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高票通过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我国民事权利保护即将进入“民法典时代”。
民法典通篇贯穿着“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思想,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为让民法典更深入人心,在我区落地生根,全区各机关单位充分认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遍地开花:宣传有力度
近日,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学部张晓曼老师走进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兴隆巷街道清泉街社区宣讲民法典,为社区居民及工作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清泉街社区居民、退休老党员孟景告诉记者:“民法典的颁布,体现出我们国家确实正向全面依法治国迈进。民法典的宣讲很有必要、很及时,我个人觉得应该广泛普及,让人人都知道什么是民法典、民法典包括哪些内容、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除了城镇社区,民法典也被送到了遥远的边关。
8月10日,黑鹰山边境派出所民警走进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煜腾选矿有限公司,为企业工人宣讲民法典。
为了使宣讲更接地气,民警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立法目的进行了专门阐释,对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物权、合同、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介绍,对居住权、离婚冷静期、高空抛物、民间借贷行为合法性界定等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读。
“经过一下午的学习,我知道了民法典就是我们老百姓的法律,就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法律。”在宣讲现场,甘肃籍工人高术发说出了自己的学习体会。
“我们希望通过宣传,使辖区群众对民法典有初步的认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为创建平安和谐边境辖区提供法治保障。”谈及活动初衷,黑鹰山边境派出所所长张银涛这样说。
创新形式:普法有花样
民法典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以来,自治区司法厅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就民法典宣传提出20条具体举措,推动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典、尊法典、用法典的良好氛围。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覃剑锋介绍说,除了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实现民法典“在报纸上有文、广播上有声、屏幕上有图”的立体化宣传效果外,他们还在原有村(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公园等场所基础上增设了民法典专题;在内蒙古广电4K智能机顶盒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植入民法典模块,覆盖全区220万户约800万人口。
此外,自治区司法厅还制作了以民法典为内容的法治乌兰牧骑系列宣传片——《小司帮你忙》《小司来了》等动漫短片15部,协调铁道部门等在全国铁路客运站、高铁大屏幕、飞机航线上播放,并通过央视APP、抖音、快手等平台进行网络推送。
网络普法各显身手,自治区网信办灵活利用“活力内蒙古”新媒体矩阵,联动自治区媒体微博、媒体微信群、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媒体政务客户端5个矩阵以及网易、大鱼等平台,及时发布、转载“民法典这样影响你的生活”“海霞用一个比喻解释民法典”“一笔绘到底!长长长长民法典,护你一生周全”“你以后从爸妈那继承的,可能还包括游戏装备”“民法典草案中的6大‘网信关键词’”等宣传产品,进一步增强民法典宣传力度,扩大普法覆盖面。
“法规体检”:落地有保障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李岩碧介绍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做好民法典贯彻实施的法规清理工作,同时要用民法典引领人大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
民法典生效实施时,将同时废止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9部民事单行法律,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也要修改完善,以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李岩碧说,我区不少地方性法规以这些民事单行法律为依据制定,有的还和这些民事单行法律相关联、相配套,因此需要及时开展清理工作。
针对上述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成立法规清理工作专班,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对现有地方性法规进行一次全方位“法规体检”。同时,也将指导、推动全区有立法权的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应清理工作。凡是与民法典精神、原则、条文相抵触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
据了解,在后续立法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将是否符合民法典精神作为出台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标准,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备案审查工作中,也要将是否符合民法典规定、原则和精神作为审查内容。
下半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定,届时会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民法典精神融入决定中,更好地营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