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波出席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新时期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适应新常态、找准新定位,切实履行好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
据了解,过去的五年,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与辽宁、黑龙江、吉林、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等地方签订了“三省一区五市”消费维权协作协议,畅通了跨区维权渠道;建立了呼包乌鄂四地消费维权合作联盟机制,提高了跨盟市消费维权效能;针对内蒙古“小哥出行”租赁有限公司侵权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成为我区消费类民事公益诉讼第一案。5年来,全区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投诉2.5万件,解决2.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947万元。今后5年,自治区消协将在注重个体保护的同时,着重加强消费公益诉讼工作,积极研究公益诉讼相关程序,推动公益诉讼制度落实。同时积极为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加快组织律师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消费者多层次、个性化的维权需求提供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