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已经68岁了,跟老伴没什么劳动能力,为了赚点零花钱,就把捡来的自然脱落的马鹿角卖了补贴家用,没想到这样做犯法。我自愿认罪……”近日,在一次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上,一名牧民供述道。
这是一场充满温情的听证会。
今年4月,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巴彦查干苏木乌宝力格嘎查6名牧民通过王某的牵线,向尹某、冯某、盖某三人共出售鹿角33架;克什克腾旗同兴镇四义号村南沟组3名牧民共出售鹿角14架。经鉴定,牧民出售的47架鹿角均为自然脱落的马鹿角,涉案总价值为13288元。
捡拾马鹿角出售是牧民多年的习惯,案件该如何办理?简单处罚后,会不会还有其他牧民继续捡拾马鹿角出售?如何更好的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一系列问题摆在了检察官面前。于是,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决定对这起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8月23日,听证会在乌宝力格嘎查举行,办理案件的侦查人员、涉案当事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了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并对受国家一级、二级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类别做了详细介绍,也对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读。
在发表意见环节,涉案当事人均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自愿认罪,保证不再犯相同的错误,并会以自身为例向身边人宣传法律法规。参加听证的人员均表示,当事人已经认识到错误,希望检察机关从轻处理。最后,检察人员做出拟不起诉决定。
“这场听证会既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也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温情执法。”参加听证的政协委员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