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全力打好用能政策‘组合拳’,筑牢经济增长‘压舱石’,精准把握投资重点,加强有效投资重要项目用能要素保障,确保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和3000亿元金融工具支持项目在三季度稳妥有序推进实施。”日前,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下,把节约优先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抓手,保用能,稳增长,促发展。围绕国家“能耗强度严格控制、能耗总量弹性管理”的政策调整变化,今年7月份,我区先后印发《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修订《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配套产业准入、用能预算、监测预警、用能监管、差别电价等一系列工作措施。一揽子政策架起能耗总量弹性管理政策体系“四梁八柱”。
《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政策保障“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双控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保障,健全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节约资源是保护生态环境的根本之策。对内蒙古来讲,节约资源就是要多保护、少开发、不浪费。今年7月14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的通知,从产业准入、淘汰退出、节能、环保四个方面精准细化“两高”低水平项目管控要求,强化源头和过程节能降碳、减排治污。
“通过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倒逼地方转方式、调结构,腾出用能空间,这也是增加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的重要手段。”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指出。
内蒙古减少“一刀切”管理,杜绝“运动式”减碳,更加突出用能效率的引导作用,合理保障低能耗强度优质项目用能需求。今年1到8月份,自治区本级批复127个新建项目的节能审查,总投资2295亿元,大大提高了有效投资,保障了经济稳定增长的“动力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