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将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着力吸引高水平人才及团队,根据其对全市经济发展贡献、引领带动产业升级、吸纳就业等情况,“一事一议”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充分激发人才及团队创新创造活力;
对全市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分别按照每人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企业和市级分别按照60%、40%比例承担,在企业引才、政府补贴方面进行探索创新,为企业引才添翼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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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以城聚,城以才兴。前不久,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抢抓《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出台这一重大政策机遇、历史机遇,一体化部署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出台《乌兰浩特市引才聚智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人才新政12条),从推动产才融合发展、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持续做优人才服务环境,不断强化人才保障力度,大力营造“近悦远来”人才生态,释放广纳英才的强烈信号。
人才新政,到底“新”在哪儿?
“实现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人才的支撑。我们联合12家职能部门,实现人才政策集成优化,探索实行刚性引才安居保障、柔性引才生活补助、企业用人政府补贴等引才机制,并注重与现有人才政策衔接,在人才回引、创业担保贷款、职称评审等方面措施再升级、力度再加强,全方位回应人才的关心关切。”乌兰浩特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芳介绍,人才新政12条立足市情实际,聚焦人才引育留用全链条各环节,着力解决“发展所需、企业所盼、人才所向”等实际问题。
“这次的新政让人眼前一亮,在惠企方面给予很多支持,我们充分体会到了对人才的认可与尊重。有了政策支持,我们企业在人才引进上更有底气了。”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张爱民说。
筑好人才的“巢”,方能留住引进的“凤”。吸引人才到来,就要尽最大努力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这既是一座城市庄严的承诺,更是温情的关怀。
乌兰浩特市人才新政12条对“绿色通道”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的安家费。同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硕士研究生还可享受购房及租房优惠,在市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的,按住宅购房合同价格的1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租住商品住房的,分别按照每月给予1000元、800元补贴,发放时限为2年。
在人才普遍关心的教育、医疗、配偶及子女就业入学等方面,人才新政12条通过一系列保障措施解决好“关键小事”,吸引人才愿意来、留得住。
乌兰浩特市蒙雀养殖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周海燕,是乌兰浩特市人才政策的受益者之一。“在这里,我深切感受到当地对人才的重视。有关部门为我们创业、发展壮大产业提供了很多帮助与支持,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周海燕说。
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人才如何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能成事?除了出台人才新政外,乌兰浩特市还积极搭建优质平台、创造良好环境,不断蓄足发展“人才池”。
乌兰浩特市最大的创业孵化园恒隆创业广场,目前在孵企业32家,负责人张冬雪告诉记者,政府提供了很多好的政策,并给予真金白银的优惠措施,孵化园内配备了法务、财务、共享式前台、网络乃至住宿等一系列服务项目,就是要让创业者专注于创新与发展。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我们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各项政策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推动政策落实落地,让各类人才充分享受政策红利。”王芳说,围绕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需要,乌兰浩特市共引进企业高级经营管理、研发、技术技能等人才百余名,人才集聚效应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