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自治区高院组织召开全区法院院长(视频)会议暨“基本解决执行难 决战决胜‘三大歼灭战’”启动仪式,针对全区法院普遍存在的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偏低,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审限内结案率不高,长期未结案件数量较多,执行完毕率、执行到位率等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指标不尽如人意的问题,高院决定在全区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三大歼灭战”,基本解决执行难,即“终本达标歼灭战”“清理积案歼灭战”和“涉金融、涉民生案件歼灭战”。(7月18日《北方新报》)
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我国司法工作的一个顽症。很多时候,法院面对“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老赖似乎也无可奈何,因而社会上才出现了胜诉方手持数十万元乃至数百万元债权的判决书却沿街乞讨,甚至当街叫卖法院判决书的尴尬事情。而那些不知廉耻的老赖们,明明有能力执行判决,却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这边声称没钱没财产,那边吃喝玩乐丝毫不耽误,似乎成了法律制度下的特殊公民。
自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全国法院系统与交通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多方联动,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与其个人名誉、经济利益、出行娱乐等直接联系,在高消费、银行贷款、设立企业、担任董事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限制或禁止。由于被法院失信“黑名单”,个别老赖迫于压力终于还钱。只是,更多的老赖因为没有到“走投无路”的程度,所以还在继续玩“失踪”。
事实上,对付老赖并不缺少“武器”。只是,眼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老赖有很多,却很少看到有人因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判刑的,也难怪一些老赖会视相关法律为空气。所以,要想解决执行难,开展好“三大歼灭战”是必要的,但首先必须提高对相关法律的执行力,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老赖的行为真正受到法律的严惩才行。也只有放大招动真格,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真正发挥作用,才有可能彻底根治执行难的顽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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