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乌拉特前旗西小召镇经营馒头厂的蔺某到西小召派出所报警称,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发了一段视频,影响了他馒头厂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该视频显示,有人用馒头洗出白色絮状物,并称絮状物是卫生纸,而且提到蔺某馒头厂厂名,还将馒头厂的包装袋拍摄到视频中。根据蔺某的报警信息,民警找到在朋友圈转发这段视频的王某。经过询问,王某称是在朋友圈看到的这段视频,也不知道信息真伪便进行了转发,并告诉民警视频出自李某。李某称视频是她和同村的刘某在一起聊天时说到馒头里掺和卫生纸的事,为了寻乐便想到亲自来做这个实验,没想到真的用馒头洗出了类似于卫生纸的絮状物,也就信以为真这白色絮状物就是卫生纸,便在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情况下拍摄并在朋友圈发布了这段视频,而且当时用的馒头正是蔺某馒头厂生产的馒头。
为了探明真相,民警找到工商部门对蔺某馒头厂的馒头进行了取样化验,结果显示馒头的所有指标均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对此,民警对拍摄视频的李某、刘某以及转发视频的王某进行了进一步讯问,这3名妇女对其拍摄、转发不实信息供认不讳。民警依法对李某等3人进行了拘留7日、每人罚款300元的处罚。
据了解,合格馒头泡在水中用手捏也会出现变小、产生面筋质的现象,面筋质(不溶性蛋白质)在水中无法溶解,感官看起来形似纤维物质,属于正常现象。从生产技术上讲,馒头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增白、疏松、防腐、降低生产成本,添加卫生纸没有任何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