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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和赤峰市妇产医院终于面对面接受调解

  新报热线(北方新报正北方网记者  汤  军) 在本报的持续关注下,9月15日上午,苦等数月之久的郭女士终于和医疗事故责任方赤峰市妇产医院代表在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面对面进行医疗纠纷的协商调解,为达成调解协议迈出了第一步。

  9月15日中午,从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室出来的郭女士告诉记者,9月13日她接到该中心调解员打来的电话,约定9月15日上午到该中心接受调解。15日9时,郭女士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了位于赤峰市松山区松北新城的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在进入调解室前,她和丈夫被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告知:虽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但按照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内部规定,调解过程中,不允许携带手机等录音、录像设备,如果医患双方选择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可以提供全程录像。

  在调解开始前,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张姓负责人向调解双方告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组织和性质,他说,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是专门从事医疗纠纷调解的群众性组织,负责调解医疗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赤峰市妇产医院参加调解会的是一位姓窦的医务科负责人,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则是张姓负责人和两名调解员参会,之前负责郭女士案件的第一调解室调解员杨蕾没有出现。在调解过程中,赤峰市妇产医院承认是医院方面的责任,没有将郭女士身体里的节育环完全取出,医院方面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郭女士提出了赔偿项目、医疗诊断鉴定和赔偿金额认定等方面的诉求。

  调解结束后,郭女士前往医疗机构补开诊断书,赤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将择日召开下一次医患双方纠纷调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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