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2020年,我区法院共审结商事案件11.5万件,依法审结职务侵占、合同诈骗、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犯罪案件675件,发出帮助企业完善治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司法建议713件,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一纸和解协议书,挽回了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一家公司的“生命”。
这是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B公司向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申请执行Z公司90余万元的标的款,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Z公司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规定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法院依法冻结该公司名下全部银行账户。随后,Z公司负责人向法院求助,表示冻结银行账户对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希望法院可以解除账户冻结。
法官了解到,Z公司之所以没有按时履行义务是因为政府未拨付该笔工程款。考虑到公司运营需要资金,承办法官积极促进两家公司协商,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解除了Z公司的基本银行账户冻结状态。同时,法官多次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帮助Z公司拿到了工程款并第一时间履行了全部执行义务,本案圆满执行完毕。
“在处理涉企案件时,我们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以和解促和谐,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乌兰图雅说。
今年,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发布了《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内蒙古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监控指标体系2021(试行)》,搭建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四梁八柱”。同时,还制定了《企业法律风险提示书》,对合同的订立形式、表见代理风险等作出防控提示,加强企业自我风险防控的意识和能力;制定《涉企行政行为法律风险提示书》,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
一个个涉企案件的圆满解决,彰显我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
近日,通辽市科尔沁区某建材商店负责人马某将一面写有“公平断案一身正气 勤政为民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北郊法庭庭长齐德春手中,感谢他为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出的公正判决。
本案中,该建材商店与被告通辽市某建筑公司因防水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2013年,原被告双方签订合同,由原告提供防水材料并施工,工程质量要求保证5年内不漏雨。后来,保修期内出现了漏雨问题,被告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原告认为漏雨现象并非己方责任,且由于被告拒绝支付工程款导致自身经营困难,遂上诉至法院。
鉴于该案案情复杂,且涉及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法官与原被告双方进行了反复沟通,认真研判案情,合议庭研究讨论后认为,涉案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不单单是原告一方的责任,还存在其他因素,且原告已履行了保修义务,被告应该支付工程款,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40余万元。考虑到原告急需拿到该笔欠款,法官又与被告代表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因为法院公平、合理的判决,我们拿到了拖欠多年的工程款,解决了燃眉之急。”马某感激地说道。
为着力解决执行案件长期未结、涉党政机关执行案件久拖不结、涉企案件实际标的到位率低等问题,今年,我区法院开展执行领域顽瘴痼疾“百日攻坚”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发放执行案款80.35亿元,清理不明款项3.61亿元;涉党政机关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364件,已结350件,结案率96.15%,执结标的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