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的春节,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巴彦淖尔镇额勒苏图宝拉格嘎查的牧民在自家门前贴上大红对联,写着“牲畜分到我的家,老婆孩子有钱花”,横批“党的政策好”。
什么政策让牧民们这么开心?是草畜双承包责任制。上世纪80年代初,锡林郭勒盟根据中央关于农村牧区工作的连续3年3次1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搞好农村牧区改革,推行草畜双承包生产责任制的统一部署,于1982年开始对牧区落实了草畜双承包责任制。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像一把金钥匙,为广大牧民开启了大干快富的大门。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畜牧业的重大改革措施,在草原经营体制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1983年,在自治区旗县委书记会议上,赤峰市巴林右旗介绍了实行牲畜作价承包的做法,受到普遍赞同和充分肯定。会后,一些地区在作价承包的基础上,又逐步实行了“作价归户,分期偿还,私有私养”的责任制。牧区生产责任制形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自治区政府因势利导,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各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承包牲畜的品种和数量,将草原使用权以及管理、利用、建设保护的责任,长期固定到新的基层生产单位,使草原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牧民不仅有了发展牲畜的自主权,也有了管理、保护、使用和建设草原的主动权。
1984年7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牧区工作会议决定,在牧区全面推行草原分片承包、牲畜作价归户的“双包制”,即“草场公有、承包经营、牲畜作价、户有户养”,把“人畜草”“责权利”有机地统一协调起来,使经营畜牧业和经营草原紧密挂钩,让生产者在争取获得更多经济效益的过程中,关心生态效益,激发牧民养畜和保护建设草原的积极性,初步形成了适应牧区特点的社会主义畜牧业经营管理体制。
草畜双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不仅从根本上改变了牧区的生产方式,还大大地解放了生产力,牧民们激情万丈地向着美好生活大步迈进。作为第一批落实草畜双承包责任制的受益者,胡日查毕力格是锡林郭勒草原上第一批开上私家车的牧民之一。“可以说,我们这一代人是完全靠天养畜的最后一代牧民,恰好赶上了改革开放的春风,过上了好日子。千言万语还是党的政策好。”谈到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带来的变化,胡日查毕力格老人深有感触地说。
草畜双承包责任制在一段时间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大大激发了牧民建设草原的热情。他们科学划分放牧营地,组织合理轮牧,广开饲草来源,积极贮草备荒,草原建设由过去的国家出钱、社队组织、牧民参加,转变为国家扶持、社队规划、牧民自筹资金搞建设,给传统的畜牧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当年,锡林郭勒盟集体和牧民建设草原的投资达到600万元,占全盟总投资的66.7%;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涌现出种草5亩以上的专业户1万多个。
随着时代的发展,锡林郭勒草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企业+合作社+牧户”是锡林郭勒草原上较为常见的合作方式,肉、奶等原材料被企业从牧户处收购,经生产加工后销往各地。这种合作模式也因牧区现代化而变得更加高产、高效。
如今针对牧业生产的“外包”服务也在草原上逐渐兴起,给牲畜打针、驱虫、洗澡,给棚圈消毒等牧业生产外包服务在草原上早已不是新鲜事,甚至还兴起了“托牛所”,牧民可以把牛寄养在这里,不仅解放了自己、也缓解了草场的压力。
依托于草原和现代化,为牧民提供畜牧服务的专业团队、开发畜牧信息化平台的专业合作社、打造旅游业的“牧人之家”等越来越多的新兴行业兴起,牧民的工种也越来越丰富,出现了以草原生活为灵感的儿童玩具设计师、制作草原工艺品的蒙古族阿妈,还出现专门记录草原生活、为草原特产“带货”的草原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