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脱贫攻坚“以奖代补”激励机制。按照我区2017年减贫20万以上贫困人口的目标任务,自治区财政再安排10亿元专项扶贫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每脱贫1人奖励5000元的标准,依据各旗县年度减贫人口数量奖励到旗县。
●扩大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涉牧资金范围。2017年将整合资金试点范围扩大到全部57个贫困旗县。
●提高金融扶贫精准度。以贫困旗县为单位,设立风险补偿金,与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合作,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小额贷款。
●实施转移就业扶贫。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指定专人,专门为其提供就业帮扶,做到宣传、走访、帮扶到位。
●解决教育扶贫突出问题。从2017年开始,将低保家庭大学生每人每年1万元资助政策覆盖到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支持盟市、旗县教育均衡发展项目。选聘一定数量的城镇优秀教师到贫困乡村学校支教。
●强化医疗救助有效保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扶贫商业保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以贫困旗县为单位,免费为贫困人口进行健康体检,苏木乡镇卫生院承担健康体检任务。
●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贴力度。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享受国家、自治区危房改造补贴政策,各地要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补贴力度,确保2017年年内基本完成全区3.5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
●实施贫困嘎查村提升工程。对全区2834个贫困嘎查村及其自然村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特色产业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等投入,夯实可持续脱贫基础。
●大力推广资产收益扶贫模式。对没有劳动能力或生产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依托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等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吸收农牧民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多渠道增加收入。
(本版图片均由自治区扶贫办提供)